十样锦
官场用语。宋朝高级官员的十项待遇。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十: “今之中散大夫,即昔之大卿监也,旧说谓之‘十样锦’。受命之初,不俟赦恩,便许封赠父母妻一次,一也; 妻封郡君,二也(今为令人);不隔郊奏荐,三也; 奏子为职官,四也(今为从仕郎);乘马许行驰道,五也; 马鞍上施紫丝座,六也; 马前执破木杖,七也; 宴殿内金器且坐朵殿上,八也; 身后许上遗表,九也; 国史立传,十也。”
官场用语。宋朝高级官员的十项待遇。朱弁《曲洧旧闻》卷十: “今之中散大夫,即昔之大卿监也,旧说谓之‘十样锦’。受命之初,不俟赦恩,便许封赠父母妻一次,一也; 妻封郡君,二也(今为令人);不隔郊奏荐,三也; 奏子为职官,四也(今为从仕郎);乘马许行驰道,五也; 马鞍上施紫丝座,六也; 马前执破木杖,七也; 宴殿内金器且坐朵殿上,八也; 身后许上遗表,九也; 国史立传,十也。”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以授正六品内官。
武官名。见“侍卫司”。
即“著作佐郎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总检察厅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六人,正五品,奏补。分任本厅检察事宜。
官名。西汉置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,员二人,为御羞令副贰。官名,汉武帝置,助御羞令掌管御羞苑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御羞令”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大历六年(公元767年)诏举,郑珣瑜等人及第。
清代的俸给制度。其制是银米兼支。米视俸而定,每银一两并给米一斛,银有零头者以米之升合准之。在外文官俸银与京官同,不给禄米。正俸之外,按职务等级另给银钱,称为养廉银。文职养廉银始于雍正三年(公元1725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名,改东上閤门副使置,从七品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东上閤门副使为左武郎,秩从七品。
吏名。亦称尉史、尉吏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00)定制,各县巡尉司置一人,掌捕盗。初从民间选取,旋改由贴书等补充。任满一年无过,升任县司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