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官名。①西周执政之官。《师永盂铭》:“盒公内即命于天子,公乃出厥命”,“井伯、荣伯、尹氏、师俗父、遗仲,公乃命奠司徒”,“永付厥田。”②西周中期金文所见史官之一,又省称“尹”。掌书王命,代王宣命。《大
官名。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,统辖一省军民之事。后来实行军民分治,都督专管军务,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。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。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,临时政府北迁后
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群下上先主为汉中王,表于汉帝曰……议曹从事中郎、军议中郎将臣射援……”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署名。清末改陆军部军学司为军学处,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设军学局,以局长为主官, 局内分步兵、骑兵、炮兵、工兵、辎重兵六科。北洋政府时期复称“军学司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东汉置羽林左、右监。三国魏(一说晋)省其一,置羽林监,掌宿卫送从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(364)置。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(420)复置。齐、梁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之。西晋领营兵,东晋无复营兵。铜印墨绶,
官署名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,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,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总纂一人,编纂若干人,由处长聘任。
即“札鲁忽赤”。
即“卫尉丞”。官名。北齐卫尉寺设卿与少卿外,仍有丞,为卫尉寺卿的佐官。隋唐至宋沿置。参见“卫尉寺”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置。《三国志·曹真传》:“黄初三年 (222) 还京都,以真为上军大将军、都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钺。”总统禁卫军、地方军在内的内外诸军,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,权力极大。不常置。如东晋时仅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