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道监察御史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七品。建文二年 (1400)改十二道为左、右两院。成祖夺位后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。十八年,罢北京道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阯三道,遂成十四道。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七品。建文二年 (1400)改十二道为左、右两院。成祖夺位后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平道为北京道。十八年,罢北京道,增设贵州、云南、交阯三道,遂成十四道。
阶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十五阶末阶,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和节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官名。汉代置,属京兆尹。《汉书·张敞传》记张敞“使贼捕掾絮舜,有所案验。”颜师古注:“贼捕掾,主捕贼者也。絮,姓也。”
官名。元经正监的副长官。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多以才学之士担任。见《三国志·王蕃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侍从左右,赞导内事,备顾问应对;常以博览多闻、兼通术艺的文学之士担任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王蕃传》:“孙休即位,(王蕃)与贺邵、薛
官名。汉朝主持里政的小吏。《续汉书·百官志》: “里有里魁,民有什伍,善恶以告。本注曰:里魁掌一里百家。什主十家。伍主五家,以相检察。民有善事恶事,以告监官。”官名,即里正。汉朝五家为伍,设伍长一人;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,府属不明。《北周六典·六官余录》引陈仲安《北史校勘记》说:“《通典》卷三十九“后周官品”无掌治上士,正三命有掌次上士。北史例讳治字,治或是次之讹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光烈将军等号,班阶略高。
官署名。明清光禄寺所属之机构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隶光禄司。三十年改隶光禄寺。设署令一人,丞一人,监事一人,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光禄寺亦置,设官略同。掌供宫膳肴核之事。清顺治元年(1644)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设大都路总管府,由大都留守司兼领,秩从三品,置都达鲁花赤、都总管等官。二十七年独立,升都总管府,正三品,设达鲁花赤二员,都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二员。达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