勾当皇城司公事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名。宋置,为皇城司的主官。见“皇城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八年 (1902) 工巡总局设,三十一年,归巡警部。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。专司救火之事,并分任巡逻、要差勤务。设总理兼统带一人,四品,辖官兵八百二十名,消防一、二大队、军乐队,内勤处、
官名。亦称噶布伦。清朝西藏之最高行政长官。隶于达赖喇嘛之下,综理藏务,凡任官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狱事皆掌之。其议事之署称嘎厦。康熙六十年(1721)废第巴,改设四噶伦。以喇嘛一人为首,遇有缺出由番目中挑补
金代部族军之一。由奚人、遥辇等九猛安组成。分徙于咸平、东京、临潢、泰州、山西、河东、滨、棣及西北、西南二路之境。
官名。唐玄宗时于集贤院置,以五品以上官员充任,掌质史籍疑义。宋真宗咸平二年(999),置翰林侍讲学士,多以台谏官、宫观官兼充,秩正七品。金朝沿置,一人,从三品。元朝于翰林国史院置,二人,从二品,蒙古翰
有实际职务的官职。对虚衔而言。
官署名。清初刑部所属机构。康熙三十八年(1699)设,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督捕后司并为督捕清吏司。“详督捕清吏司”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于禁传》:“太祖召见与语,拜军司马,使将兵诣徐州,攻广戚,拔之,拜陷陈都尉。”陈,通阵。
官署名。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设置,为省政府的派出机关。民国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抗战开始以后,日军逐次侵入各省,其占领所至,常将省的地域割裂数份,因此战区各省省政府为谋求行政的贯通,于是有行署或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《战国策·楚策一》:“楚使新造棼昌勃苏”。鲍彪注: “楚官。 ”
① 明朝京营三大营之一。永乐二十二年(1424)置。掌操演火器及随驾护卫马队官军。设提督内臣一、武臣二、掌号头官二。下设中军,左、右哨,左、右掖等五军,分别由管哨、掖官等统之。② 清朝八旗禁卫部队。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