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都官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都官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都官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官名。明清皆置,正六品。明代通判掌理粮储、马政、军匠、薪炭、河渠、堤涂之事;清代通判掌牙侩税收、平禁争伪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顺天府》。
官名。见“会同馆”。
清代的地主武装,与保甲相辅而行,由各地士绅自行发起,征集壮丁,编制成团,用兵法训练,用以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。
参见“外兵郎”。
官名。战国赵国等置。代理相国。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 “文信侯出走,与司空马之赵,赵以为守相。”1、官名,赵国置,《战国策·秦策五》:“文信侯出走,与司空马之赵,赵以为守相。按:“与”为衍文,“守相”即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北王府典官之一,掌刑狱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官署名。南朝宋改散骑省置,为门下三省之一。有时仍习称“散骑省”。南朝齐、梁、陈沿置。掌侍从左右,谏诤献纳,纠劾百官,主掌图书文翰,集录诏令等文,撰述文章,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,有异议得随事为驳。因拟诏出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火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