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府
见“判州”。
见“判州”。
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高班内品”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置于太原行府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复置于太原行府。为行府次官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改同知审官院置,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中盾署长官,九品,员一人。参见“太子中盾署”。
官名。金设于翰林学士院,秩从七品。元翰林兼国史院、蒙古翰林院各置五员,从七品。官名。金置,属翰林学士院。员额二十四人,汉人、女真人、契丹人并用,其中汉人十人,女真、契丹各七人。掌文词之事。元承金制于翰
① 官名。又称“甸人”。(1)周朝置。掌藉田。《南宫柳鼎铭》:“司义夷场、甸事。”(2)春秋置。掌供薪蒸的小吏。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:“诸侯宾至,甸设庭燎,仆人巡宫。”②诸侯国家的名称。又作“田”。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,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,高宗显庆三年(658)废学而隶秘书省,龙朔二年(662)复隶国子监。学官名。见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于牧长当差年久、工作勤奋者内选授。每翼骒马群四人,骟马群一人,两翼共设十人。正八品。协掌综理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盐政的宦官。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盐人,奄人二人,女盐二十人,奚四十人”,“掌盐之政令,以共 (供) 百事之盐; 祭祀,共 (供) 其苦盐散盐; 宾客,共 (供)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吏曹清吏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