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人府内部机构。清于宗人府置左右司,二司分别有正副理事官二人,下设主事、委署主事各二人,供事三人,分掌左右翼(镶黄、正白、镶白、正蓝四旗为左翼,正黄、正红、镶红、镶蓝四旗为右翼)、宗室、觉罗的承袭、文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有方士中士十六人,掌四方都家的狱讼。又有讶士中士八人,掌迎宾客,兼理四方的狱讼。北周合此二职, 置方宪上士,正三命;方宪中士,正二命。掌理四方的狱讼,属秋官府。
唐朝正员官以外所添置的员外官中,可与正员官享受同等俸禄待遇者。始置于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间。
即“头下军州”。辽代契丹贵族所属的私人州县。亦称头下军州,“头下”又作“投下”。辽代对外作战,诸王、外戚大臣和诸部可以私军从征,所获俘虏,即归诸王、外戚大臣和诸部所有,加以私奴,建立头下州军。由朝廷赐
清末商部所属机构。原属顺天府,光绪二十九年(公元1903年)八月划归商部办理,专司工艺制作之事。
以国相授。即转让王位。《吕氏春秋·不屈》:“魏惠王谓惠子曰: ‘上世之有国,必贤者也。今寡人实不若先生,愿得传国。’惠子辞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赈务处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七月二十一日公布《赈务处组织条例》亦置赈务处,直隶国民政府,掌理各灾区赈济及善后事宜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下设三科:总务科掌理会计、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宣徽南院长官。亦称“宣徽南院使”。官名,辽朝置,为宣徽南院长官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南院宣徽使,视如汉官之工部尚书。其佐官有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
官名。西周置。掌管山林。《免簋铭》: “命免作司土,司奠还林,众吴(虞)、众牧。”《免簋铭》:“今汝匹周师司林。”官名。西周设置,为虞的属官。《同》说:“王命同左右吴大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(1384)始置。初设令一人,正七品,丞一人,从七品。二十八年,改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下设典簿一人,正六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