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火器营翼长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内火器营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正三品,于营总内拣补。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、总统大臣统领之下,掌内火器营训练之事。
官名合称,即州牧和郡守。州牧为州的长官,掌州的政令。郡守,也称郡太守,为郡的长官,掌治其郡。《后汉书·袁绍传》:“州郡牧守,竟盗声名。”参看“州牧”“郡守”条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掌总核参议厅事务,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,以辅导诸主,设左、右相各一人,正二品。十三年罢。
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,属外交部,置司长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等员。北洋政府沿置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职掌为:一、地土国界交涉;二、禁令裁判、狱讼交犯;三、公约、保和会、红十字会;四、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燕、豫二王府、国宗以及侯、丞相、检点、指挥、将军、总制、监军、军帅、师帅的属官,分别称为燕伺、豫伺、国伺、侯伺、相伺、检伺、指伺、将伺、总伺、监伺、军伺、师伺,主侍服食起居,相当
官名。隋置,见“王府骑曹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为宋代尚酝局的佐官,见“尚酝局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郡属官。见《梁书·沈约传》。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借职承旨置,无职掌,为武臣低级阶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信郎。武臣本官阶。宋初沿旧制置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