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礼院直学士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太子左宗卫副率置,太子左司御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又改为左宗卫副率,睿宗景云二年(711) 复名左司御副率。北宋初为四品寄禄官,官存而无
官名,为次于将军的武官,掌镇守边地,防敌侵略。西部,指某地某郡的西部,而非全国的西部。如金城西部都尉(金城故郡在今兰州市西),辽东西部都尉(驻辽东郡昌黎城)等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缮修故西海郡,徙
唐、宋贡举科目名。三传即《左传》、《公羊传》、《谷梁传》。考其经注、疏义。宋神宗时罢。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唐宋时为明经科中的一科,三传指《春秋左传》、《春秋公羊传》、《春秋谷梁传》。宋制,应试者试墨义一
宦官名。隋朝内侍省置二员,正九品上;唐朝加至六员,正七品下。掌纠察宫内不法。官名,隋唐皆置,属内侍省。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侍省》:“内寺伯六人,正七品下。掌纠察宫内不法,岁傩则涖出入。”
“大行台尚书仆射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战国魏置。主引见。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:“周最善齐,翟强善楚,二子者欲伤张仪于魏。张子闻之,因使其人为见者啬夫,闻见者因无敢伤张子。”官名。战国时魏国设置,掌国君引见之事。《战国策·魏策四》:“周
官名。见“内翻书房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司会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《周书·颜之仪传》:“世宗以(之仪)为麟趾学士,稍迁司书上士”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司书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所掌与司会略同
官名。清明八旗中掌辖旧营房官兵大臣。额设十六人,满洲、蒙古每旗各一人。于都统、副都统内特简。任职一年,岁终更代。凡兵丁内有不安分者严加管束,如能悔过准其居住,若不悛改则遣往拉林种地,岁终将应去应留者具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二年 (991) 改借职承旨置,无职掌,为武臣低级阶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从九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承信郎。武臣本官阶。宋初沿旧制置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