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狱司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、统计书表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,统计书表等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、统计书表事项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。掌各省监狱、警察、习艺所罪犯名册、衣粮费用,编纂牢狱规则,统计书表等事项。设官有郎中三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
官名,车骑将军,西汉始置,为重号将军,掌率车骑征伐。侍中为加官,加此官号者可入禁内,侍从皇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三少帝纪》:“以(孙)壹为侍中车骑将军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。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宫名,汉哀帝太后居之,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《汉书·外戚传下·孝元傅昭仪》:“帝太后称中安宫……各置少府、太仆,秩皆中二千石。”
官名。秦置,西汉因之。属詹事,后属大长秋。东汉改属太子少傅,员一人,秩四百石。职掌太子宫禁卫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。官名。西汉属詹事,后汉属少傅,秩四百石,主周卫徼循。北魏等
见“国用司”。官署名。即“国用司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刘玉墓志》: “大魏开建,托定恒代,以 (玉) 曾祖初万头,大族之胄,宜履名官,从驾之众,理须督率,依地置官,为何浑地汗。尔时此班,例亚州牧。”
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太监、少监之上。见“秘书监(2)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。当时大军出征,以名位高者一人为统或大统,号令诸将,又置此职佐理军务,多以皇帝亲信之人充任。
官名。唐朝置,为光禄寺珍羞署长官,正八品下。掌庶羞之事。宋置官而多不除授。明朝更名珍羞署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