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南宋孝宗淳熙三年(1176)置,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徽院,设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官名。即黄藏令。
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副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礼部所属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会同、四译二馆。会同馆隶礼部,以主客司满、汉主事提督馆事。四译馆隶翰林院,以太常寺汉员少卿兼摄馆事,立回回、缅甸、百夷、西蕃、高昌、西天、八百、暹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官名。明朝置,以直文华殿东房,负责缮写工作,初为内官职,继以中书舍人分值,后乃专选书法优良的中书舍人充任,仍从七品,无定员,专掌奉旨缮写书籍,称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,简称“文华殿舍人”。官名。明置,属
官名。西汉置,隶光禄勋。居宫禁中,与五官、左中郎将分领中郎,更直宿卫,协助光禄勋考核管理郎官谒者从官。秩比二千石。一说专掌常侍侍郎。多由外戚及亲近之臣充任。东汉领右署中郎、侍郎、郎中,职掌训练、管理、
清朝县典史别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