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仓丞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丞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仓丞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
官名,汉置,属太常,俸六百石。先帝陵,每陵园置令一人,掌守陵园,案行扫除。有丞和校长各一人。丞为令之副;校长掌兵戎盗贼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典庸器下士四人,掌藏乐器及庸器。庸器指伐国所获之器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置典庸器中士,正二命;典庸器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。
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以八品“侍监”充,亦有无品级者。坤宁宫、养心殿内(兼吉祥门)、御茶房、苍震门、遵义门、寿康宫、御花园、太庙、慈宁宫、祭神房、寿皇殿、瀛台、画舫斋、永安寺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等处均设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(1293)十一月,置司雷州路。成宗大德元年(1297),併入广西廉访司。四年复立。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官名。殿前转献官在《天朝爵职称谓》中称殿前统领转奏,见殿前转献官”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属吏。主州选署及从事,秩百石,由所属长官自辟除。官名,属司隶校尉,掌州选署及众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·司隶校尉》。其后,三国魏、蜀、西晋沿置。参看“功曹”条。
官署合称。即北周设于并州(今山西太原)的天官、地官、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六府。武帝建德六年(577)二月,于并州置宫及六府官,但仅置司会等主要官员,同年十二月,罢并州宫及六府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管教授吹奏笙类乐器。中士爵。属员有下士、府、史、胥、徒等。官名。周设此馆,掌教龡竽、笙、埙、箫、籥、篪、篴、管、舂牍、应、雅,以教祴乐等。凡祭祀飨射,供其钟笙之
官名。清末法部宥恤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总理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