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员
①官制用语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故事:除拜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,中书门下皆立簿书记其课绩、功赏,以为迁授之资,谓之具员; 安史乱后,此法遂废,德宗建中三年(782)后复振。五代后唐因之。②泛指唐朝五品以上官员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宣宗大中二年(848)二月: “上欲知百官名数,令狐绹曰:‘六品以下,官卑数多,皆吏部注拟; 五品以上,则政府制授,各有籍’命曰具员。”
①官制用语。唐太宗贞观(627—649)故事:除拜京常参官及外官五品以上,中书门下皆立簿书记其课绩、功赏,以为迁授之资,谓之具员; 安史乱后,此法遂废,德宗建中三年(782)后复振。五代后唐因之。②泛指唐朝五品以上官员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宣宗大中二年(848)二月: “上欲知百官名数,令狐绹曰:‘六品以下,官卑数多,皆吏部注拟; 五品以上,则政府制授,各有籍’命曰具员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长孙肥传》: 长孙安都“显祖时,为典马令。”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抗战时期所创办的专卖事业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武官名。后唐置,掌行营招讨事宜。《资治通鉴·后唐纪五》记明宗天成三年(公元928年)“以武宁节度使房知温兼荆南行营招讨使,知荆南府事;分遣中使发诸道兵赴襄阳,以讨高季兴。”
官名。东汉置,为公府的属官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说:“閤下令史,主閤下威仪事。”
官名。清朝派驻科布多之军政长官。乾隆二十六年 (1761) 设,统掌外蒙古杜尔伯特、辉特、新土尔扈特、新和硕特、札哈沁、明阿特、额鲁特以及阿尔泰乌梁海等八部之官族、军务、财赋、刑罚等项事务。下设办事大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所属之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掌核计本部各项出入款目,各省支出之海军款目,并办理海军统计报告事宜。辖统计、会计两科。置处长一人,科长二人,科员八人,录事六人。
官名。北周置,司卫上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司长官,掌宗庙的守卫和日常清扫,下设小守庙下大夫、小守庙上士、小守庙下士等佐其职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省。宣帝即位后,复置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
官名。北宋仁宗天圣元年(1023)始置,员一人,于河北路现任官中选差朝臣充任,掌河北路籴便粮草,以供边储。其后专置官署,或由转运使兼领,或置提举官。参见“河北籴便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掌河北路籴买粮草,以
即“枢密院副都承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