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夷左都督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姚弋仲载记》:“(石虎) 启 (石)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,六夷左都督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置。《晋书·姚弋仲载记》:“(石虎) 启 (石) 勒以戈仲行安西将军,六夷左都督。”
官署名。负责审讯。清朝后期,各省州县不能处理的重要诉讼案件,由督、抚委派候补官员担任审讯,这种非正式的审讯机关,称发审局。非正式审讯机关。清末,各省凡有重要诉讼案件为州县官所不能处理者,由督抚派委侯补
确定为皇帝继承人的皇子称皇太子,也称太子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太子太傅一人,中二千石。”“太子少傅二千石。”“太子率更令一人,千石。”“太子庶子四百石。”皇位的继承人。本称太子,唐以后改称皇太子。参
(1268) 七月由东川都元帅府改置。设统军使、副统军使等职。十年,改为东川行枢密院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置。南朝宋、梁,北朝齐皆置。梁由王国自选补。
官名。主管军中徒役。《墨子·迎敌词》:“役司马射自门右,蓬矢射之,予参发,弓弩继之。”孙诒让注:“役司马,盖官兵,掌徒役者。”
官名。简称车驾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车驾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驾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车驾司亦设一人。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
即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官名。宋置,又称“提点刑狱公事”,简称“提刑”,掌察所辖狱讼而平其曲直,所到审问囚徒,详覆案牍,凡禁系淹延而不决,盗窃逋窜而不获,皆劾闻,兼掌举刺官吏之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提点刑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五人(不常置),每镇七人,每营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经理文牍,由护军官等差遣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
君主对臣子的委命或命令。《羌簋铭》: “羌对扬君命于彝。”
①官名。唐朝置,为都城及其他地方重要府级行政副长官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,改京兆、河南、太原等府司马设,各二人,从四品。掌贰府州之事,岁终则更次入计。宋朝沿置,于京城开封府、临安府及陪都河南、应天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