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官下属的佐助官员,也写作“寮佐”。如汉朝的掾史属、佐史、从事等;唐宋时期的录事参军,判官、推官、主簿以下的属员皆是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 始置,奉赐依守侍郎,班序在试尚书之下,杂压在左、右散骑常侍之下。
上计吏的别称。上计吏,也称上计掾,掌持郡国计簿(汇报表册)到朝廷汇报郡国情况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众郡奉计,百蛮贡职。”注:“奉计,计吏也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荡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之侍卫。领直荡副都督。四品上。
凡指在京都的官吏。《后汉书·樊宏传》:“五府调省中都官吏京师作者。”注:“中都官吏,在京师之官吏也。”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
官名。掌掖廷门户的警卫,见《汉书·外戚许皇后传》。
市政机关,民国时置,掌管市内道路、桥梁、沟渠、堤岸等公共建筑物的经营管理监督修建等。设局长一人,总理局务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侍从首领,在皇帝出征时有护卫之责。起连接皇帝与外朝的作用,故权力很大。《魏书·薛野䐗传》:“太安(455—459)中,(薛虎子)迁内行长,典奏诸曹事。当官正直,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为都察院副长官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十七年升正三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改御史大夫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无左职。佐都御史掌都察院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