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纂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及北洋政府置,属修订法律馆,地位在总纂之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二十四年(1898)设。正三品。三十二年裁。改设驻汉城总领事。三十三年,设元山领事。宣统三年(1911)设新义州领事。
官名,辽朝置,属北面官,犹汉官之三公。大于越无具体职掌,班在百僚之上,非有大功德者不授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三公”条。官名。辽代设置,亦称于越,为北面官,无职掌,班在百僚之上,犹如南面官中的三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外饔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,其下设外膳中士、下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外饔”。
自家中征召授官。《史记。袁盎晁错列传》:“建元中,上招贤良,公卿言邓公,时邓公免,起家为九卿。”后亦指初仕。《隋书·百官上》叙南朝陈制:“其亲王起家则为侍中”,“皇太子冢嫡者,起家封王,依诸王起家。余
官名。即太子左宗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复名左宗卫率。
元朝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下辖监司合称。即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江南浙西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湖北、岭北湖南、岭南广西、海北广东、海北海南、福建闽海十道肃政廉访司。
秦汉二十等爵制中级位高者,相对低爵而言。其界限及标志因时而异。秦时第七级公大夫以上,其地位与县令、丞相等。入汉因之,高帝五年五月诏规定,七大夫(即公大夫)、公乘以上皆为高爵,得食邑。文帝后,第九级五大
散阶称号。清朝武职从五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封武略将军,乾隆二十年(1755)改武略郎; 属八旗者从五品封奉政大夫。三十二年,统一为武略郎。五十一年,改此称,遂为定制。官名。清朝武阶从五品
官职名。宋朝三司及其他许多机构皆置,主管某一方面的事务,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,改称干当官。金朝户部架阁库、平准务等官署亦置,掌出纳、勘覆、文帐和交钞、香、茶、盐引等事。员数历朝不等,多者至十五人,正八品
官名合称、北宋前期指御史台左巡使。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