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大都四窑场,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所属有南窑场、西窑场与琉璃局,各设大使、副使为正副主官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洪武二年 (1369) 始置,选能疾行者二百人,以百户领之,负责传递军情。
清末商部所辖机构。职掌翻译外洋商律各书兼及路矿律、招工律、保险律、报律、各国通商条约,译出后,审慎采择,参以中国律例,编成条款。设总纂、纂修官各二人,以本部司员兼任。派定通晓中外文学者若干员以为翻译,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》规定, 设于海军各军港(冠以地名),掌理出师准备、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。设司令一人(中、少
官署名。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。洪武 (1368—1398)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。设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等官。掌大驾金鼓、旗纛,帅力士随驾宿卫。清朝顺治十一年 (1654) 沿置,属銮仪卫、掌
都水监次官。隋炀帝大业五年(609)始置,正五品,寻改名都水少令。唐朝罢。辽朝复置,为南面朝官。金朝于都水监、都水外监各置,从五品,参掌监务,兼管漕运。元朝都水监一员,置正五品。又有行都水监,亦置少监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
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诸军兵田。职与典农校尉相通。六品。秩比二千石。隶大司农。两晋、南朝宋置于诸郡,掌财赋会计漕运。常简称度支。梁、陈则唯置于巴陵郡,皆立府,管理郡务。官名,三国魏置,职与典农校尉类似,掌
妃嫔号。北魏置。见《显祖献文皇帝第一品嫔侯夫人墓志铭》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)。
阶官名。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,秩正九品上。元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正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九品上,称医效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