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军吏。“伍长”别称。《周礼·夏官 ·大司马》:“公司马执镯。”郑玄注:“谓五人为伍,伍之司马也”。“伍长谓之公司马者,虽卑,同其号。”②官府的司马。别于家司马。《周礼·夏官 ·序官》:
官署名。晋朝置,为御史台诸曹之一。设侍御史掌其事。南朝宋沿置,至顺帝初省并法曹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中置,掌市易抵当钱物之事,隶太府寺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令开封府界不及万户县镇系商贩要会处并置,委监当官兼领。
辽置,掌强弩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。
金、元太医阶官名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一阶,秩从四品上。元十五阶之第一阶,从三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四品上,称保宜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马。掌军政,征伐敌国及四时治兵讲武皆由其主持,大祭祀则掌宿卫,庙社则奉羊牲,并掌官员迁调之权。因掌兵权,故多由皇帝或执政者的子
越礼行为。《礼记·郊特性》: “舞大武,乘大路,诸侯之僭礼也。”
官署名。即柱国大将军官府,西魏、北周时设长史、司马、司录,皆正七命; 中郎、掾、属,皆正五命; 列曹参军,正四命; 参军,正三命。诸僚属命品亦有高于上述规定者。《周书·裴文举传》:“(北周武帝)天和(
官名,汉置,即左户郎和右户郎,分属左右户将,皆掌户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,参看“左右户将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