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云南清吏司

云南清吏司

官署名。简称云南司。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、皇城四门仓、在外临清、德州、淮安诸仓与漕运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户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笔帖式、经承若干人。分置民科、支科、南漕科、北漕科、火房等机构办事。兼掌本省厂课及漕运事务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②明清刑部诸司之一。掌理云南省刑名之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兼掌顺天府、承运库、万全左等卫及蒲州千户所等处刑名之事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刑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经承若干人、兼掌收办镶黄旗、东直门、云南道御史之文移与堂印封启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农部郎

    三国魏所置尚书郎官名。六品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屯田政令。《文献通考·职官考·工部尚书》:“屯田郎中一人。”注:“汉成帝置尚书两人,其一人掌户口垦田,盖尚书屯田郎之始也。至魏尚书有农部郎,又其职也。”

  • 地政局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,各省的土地行政机关,掌管公有土地、土地测量、土地登记、保管土地册籍、估计地价等。其长官为局长,总理全局事务;下设秘书、科长、科员、技正、技士等。

  • 牧副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之属官。额设五人,正八品。协掌各马厩、牧厂之牧马事。

  • 选士

    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省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省试(2)”。

  • 向导处总统

    官名。清置,为向导处的主官,见“向导处”。

  • 带御器械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,皇帝选三班使臣以下或内侍武干亲信者为卫士,以防不虞,赐佩带橐鞬及御剑,称御带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改称带御器械,选诸司使副充任。掌轮番宿直,或出领外任。仁宗景祐二年(1035),令

  • 公士

    爵名。战国秦置,为二十等爵第一级,仅高于士卒,言其异于士卒,故曰公士。秦及西汉因之。宋朝亦置。太宗端拱二年 (989) 赐诸州高年长者百余人公士爵。1、爵名。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一级,即最低一级,仅高于

  • 都商税务

    见“都商税院”。

  • 浙江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

  • 秘书太监

    官名。元代秘书监的副长官,其地位在秘书监卿之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