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等书记官
官名。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 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二等从六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文牍。③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设,三人。
官名。③清末外务部之职官,为出使大臣之属官。光绪二年 (1876) 始设书记官,后分为一等、二等,二等从六品。三十二年定制,每使馆设一名,奏补。掌使馆文牍。②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 (1904) 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文牍。③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设,三人。
内命妇位号。南朝宋以婕妤、容华、充华、承徽、列荣合称五职,为皇帝之妾,位亚九嫔。梁陈制同,唯《陈书·后妃传》以列荣作烈荣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师范、中小学校,各以其法定规程,稽督其课业。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师范教育科,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、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、教员、学生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有一、二、三等军需,其军阶分别为上尉、中尉、少尉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时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,掌上林苑川泽产品以供宫廷生活之需。洪熙元年(1425)并入本监蕃育署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, 见“地方法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,以宰相监修国史,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,罢监修国史,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,左仆射阙,即差右仆射。南宋初因之。孝宗乾道元年(1165),命参知政事兼
官名。周朝置。主管宗庙祭祀之礼。一说与“大宗伯”同。《礼记·杂记》:“大夫之表,大宗人相,小宗人命龟,卜人作龟。”孔颖达疏:“大宗谓大宗伯也。相佐威仪。”参见“大宗伯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,掌烧变丹粉,以供绘饰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将作监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烧变丹粉,以供绘饰墙壁之用。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
①官署名。西魏始置,掌屯田。《周书·薛善传》:“时欲广置屯田以供军费,乃除(善)司农少卿,领同州夏阳县二十屯监。”隋朝畿内所置隶司农寺,畿外所置隶诸州。唐朝皆隶司农寺。②官名。隋朝诸屯监各置一人为长官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府中大夫玉府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