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乌撒路(今贵州威宁),领乌撒、乌蒙(今云南昭通)、东川(今云南会泽)、茫部(今云南镇雄北)四路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隶云南行省。置司于乌撒路(今贵州威宁),领乌撒、乌蒙(今云南昭通)、东川(今云南会泽)、茫部(今云南镇雄北)四路军民政务。置宣慰使、同知、副使等职。
爵名。北魏中期置,位第五等,低于侯。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二品。爵位名。北魏置,秩从二品,地位在开国县侯之下,开国县伯之上。
官名,汉置,掌种植养护园竹。《通典·职官八·司农卿》:“司竹监,汉有司竹长丞,魏晋河南淇园竹各置官守之。后魏有司竹都尉,隋曰司竹监,大唐因之,有监副监丞,掌植养园竹之事。”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间孙权置。《三国志·朱治传》:“建安七年,(孙)权表治为九真太守,行扶义将军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治传》:“建安七年,权表治为吴
官名。金始置,为文散官,授正四品下文官。元朝改文官正三品,宣授。明朝为文官正三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代文阶官正四品下称嘉议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。元代嘉议大夫为正三品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文散官
官署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。世祖时设于路以上(亦有设总摄司者),统辖僧录司、僧正司、都纲司,掌理僧尼词讼。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总统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武宗至大四年
官制用语。又称干堂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。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,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,称为参堂,或称堂阙。
近位祗应机构。辽置,见“著帐郎君院”。
见“商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进贡丝织品的鉴定、标价、收藏及支出。《周礼·天官》: “典丝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贾四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丝入而辨其物,以其贾楬之,掌其藏与其出。与待兴
官名。① “中郎将”的省称。② 隋朝诸卫府各置郎将为副贰,诸鹰扬府置鹰扬郎将、鹰击郎将为长贰,又有折冲郎将、果毅郎将统骁果宿卫。唐朝唯于亲、勋、翊三卫府置左、右郎将各一员,为中郎将之贰。宋朝为环卫官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