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官职名。明制于上林苑所属林衡、蕃育、嘉蔬、良牧四署各置提督太监一人,其下设掌署官一人,贴署佥书数人。掌进宫瓜蓏、杂果、菜,栽培树木,鸡黄、鹅黄、鸭蛋、小猪等项。参见“上林苑监”。
官名。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,亦即春官。死后为神,称句芒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 “自颛顼以来,为民师而命以民事,有重黎、句芒、祝融、后土、蓐收、玄冥之官,然已上矣。” 应昭注: “颛顼氏代少皞氏者也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为朝廷派驻诸镇监察政务的官员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署名。唐置,掌管汤沐、灯烛、汛扫、铺设等事。其长官为典设郎(四人),从六品下;丞二人,正八品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典设局》。官署名。唐置,属左春坊。设典设郎四人,从六品下,掌汤沐、洒扫、铺陈之事
官名。即“广西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清代内阁内部机构。又称红本房,设于大内。掌呈递本章及题本批红。
官名。宋朝发兵征讨时或置,为临时军事统帅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五部之一。掌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狱讼案件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置侍郎一人,总掌部务; 堂主事二人,掌题奏文移。下设肃纪前、左、右、后四司,各置郎中一人,员外郎、主事一、二人不
官名。① 宋朝以后管理府、州、县等地方学校及教育行政之官员。宋于各路设提举学事司,简称提学。金设提举学校官。元设学提举司。明正统元年(1436)设提督学校官。两京以御史,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司佥事充任,称
官名。北魏置。委任依附其政权的少数民族首领为之,可世袭。北齐沿置。有“第一领民酋长”,“第二领民酋长”“第三领民酋长”等,详见各条。官名。北魏地方制度,除在汉族地区实行郡县制度,以护军制度统治汉人以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