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都都商税务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中都商业交易税务。设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下设司吏四人,公使十人。
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八品。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中都商业交易税务。设使、副使、都监等官,秩正八品、正九品、从九品。下设司吏四人,公使十人。
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从实办课以佐国用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八品。副使一员,正九品。都监一员,从九品,掌签署文簿、巡察匿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唐代军士名称。又称“官健”、“长征健儿”。原为防人或戍卒,唐制,凡军、镇、城、守捉,均有额定的防人或戍卒,由府兵充任,番役期限一般是三年一代。后以府兵无力自备武器资粮,于是逐渐定给身粮、家粮或其他赐予
官名。宋有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,世祖至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官名,汉哀帝时置,掌帝太后中安宫车马,秩中二千石。参看“中安少府”条。
皇帝近臣泛称。《尚书·主政》: 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孔颖达疏: “王之亲近左右,常所长事,谓三公也。”秦汉以后,常作为侍中的别称。指帝王左右的近臣,周朝指三公。《尚书·立政》:“王左右常伯、常任。”
官名,辽朝置,为南院详稳司长官,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南院详稳司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院详稳司”。
即“北 (大王) 院郎君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夏官府属官,员二人,统武候兵,下设武候率上士、武候倅长下士以佐其职。武帝时,增置武候上大夫、次大夫,位在其上。又分置左、右,称左、右武候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《周礼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之机构。掌理所属武职官之铨选任用及打牲、捕鱼之事。顺治十八年(1661)裁尚膳监,改用今名。设郎中三人、员外郎六人、催总四人,分办所属事务。所属有吉林“打牲乌拉处”等机构。康熙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