泛指掌管监狱的官吏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奸邪之吏,乘其乱法,以成其威,狱官主断,生杀自恣。”
官名。唐朝禁军左神威军统兵次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左射生军为左神威军而置,二人,从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流外官名。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,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。参见“贴司”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冬,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奉达赖指示前往南京见蒋介石,罗桑回藏后转交蒋介石致达赖的信,此为西藏与国民党政府接触之始。次年,蒋介石曾派北平雍和宫堪布贡觉仲尼为“赴藏
官名。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,改显谟阁学士置,旋复旧名。参见“显谟阁学士”。
官名。① 见“札鲁忽赤”②元末朱元璋置,为大都督府属官。吴元年(1367)定,秩从五品,掌刑狱。洪武十三年(1380)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,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官”。官名
官名。宋太宗至道元年 (995) 置,为东宫官属,主赞引之事。三年,真宗即位,遂罢。天禧二年 (1018) 复置,乾兴元年 (1022) 仁宗即位,复罢。
见“文书库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四品上。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参见“下大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