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,隶詹事院。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隶徽政院。秩正五品,掌户口房舍等事,设令、丞各二人。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,改典设署。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三十七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二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典事项。
官名。隋炀帝一度改将作监大监为将作大令。详见“将作监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北狄传》: “武帝时,有骑督綦毋伣邪伐吴有功,迁赤沙都尉。”
官名 。西晋始置,东晋、南朝、北魏沿置。属廷尉。参议刑狱,分任审判事务,地位低于正、监、平三官。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、陈八品;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七品。北齐改置“大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宫帐、部族、京州、属国,皆各自为军,设军官以统之,总称为北面军官。主要有天下兵马大元帅府、大元帅府、都元帅府、便宜从事府、大详稳司、东西都省、大将军府、护军司、诸路兵马都部署司及各军
官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置,为本司长官,分治河事。徽宗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绍兴九年(1139)复置,南、北外都水丞司各一员。十年,以都水事归工部,
官署名。明朝置为竹木税收机构,以所收供营缮之费。隶工部。成化七年(1471)始置,于芜湖、沙市、杭州等地。后南京之龙江、大胜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口等地亦置。计有广积、通积、卢沟桥、通州、白河、龙江(
蜀后主刘禅降魏后的封号。县公,食邑为县的公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后主举家东迁,既至洛阳,策命之曰: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,皇帝临轩,使太常嘉命刘禅为安乐县公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边防官。设都统军使、副使、都监等,掌理边防军务。金置“统军司”,参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