绥芬厅
清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置,属吉林将军。治所初在三岔口 (今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南三岔口朝鲜族乡),后因裁宁古塔副都统移厅治宁古塔城(今黑龙江省宁安市)。宣统元年 (1909) 升为绥芬府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南三岔口。宣统元年(1909年)升为绥芬府。
清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置,属吉林将军。治所初在三岔口 (今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南三岔口朝鲜族乡),后因裁宁古塔副都统移厅治宁古塔城(今黑龙江省宁安市)。宣统元年 (1909) 升为绥芬府。
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东宁县东南三岔口。宣统元年(1909年)升为绥芬府。
北魏改郏县置, 属广州南阳郡。 治所即今河南郏县。西魏废。
在今河南汝州市西南汝水南岸。《水经·汝水注》: “汝水又径周平城南。” 《魏书·地形志》:汝北郡石台县 “有平州城”。《水经注疏》 谓 “平州”似为 “周平” 之误。
北宋元丰三年(1080)置,属沙县。在今福建沙县西北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巡司于此。在今福建省沙县西北。北宋元丰三年(1080年)置,明洪武八年(1375年)改置巡检司。
亦名雁江。即今四川什邡、广汉等县市境之鸭子河。《方舆胜览》 卷54汉州: 雁江 “在雒县南。曾有金雁,故名”。《清一统志 · 成都府一》: 金雁河 “亦名雁江。自什邡县西南发源,俗名鸭子河,东南流四十
一名王洛镇。即今河南襄城县北王洛镇。明嘉靖《许州志》卷1《村镇》:襄城县“王落子镇,在县北二十里”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改高邮军置,治所在高邮县 (今江苏高邮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高邮、兴化、金湖、宝应等市县地。二十一年 (1284) 改为高邮府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改高邮军置,治高邮县
即今四川都江堰市西北龙溪乡北,龙溪河源处龙池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49茂州: 滋茂池 “在牛溪镇。池面周四十里,四时无竭溢,神龙所居”。明曹学佺 《蜀中名胜记》 卷7汶川县: “ 《外史》 云:滋茂龙池
北魏置,属南汾州。治所在昌宁县(今山西乡宁县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乡宁县地。隋开皇初废。东魏置,治昌宁县(今山西乡宁县西)。属南汾州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乡宁县一带。隋开皇初废。
即今辽宁本溪市西北梨树沟。盛产煤。清光绪末始开采。
在今山东东平县州城镇北三十里蚕尾山下,世称小洞庭湖。唐苏源明《小洞庭洄源亭宴四郡太守诗序》称“左拂蚕尾”。诗中说:“小洞庭兮牵方舟,风袅袅兮离平流。牵方舟兮小洞庭,云微微兮连绝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