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右卫
明洪武八年 (1375) 置,属福建都司。治所在今福建福州市东北。二十一年重建。清康熙五年 (1666) 废。
明洪武八年(1375年)置,治今福建省福州市东北。属福建都司。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重建。清康熙五年(1666年)废。
明洪武八年 (1375) 置,属福建都司。治所在今福建福州市东北。二十一年重建。清康熙五年 (1666) 废。
明洪武八年(1375年)置,治今福建省福州市东北。属福建都司。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重建。清康熙五年(1666年)废。
北周筑,在今湖北汉川县南五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6汉川县 “和公城” 条下: “县南五里有梁褒城,后周宣政中所筑也,土人梁褒主之,因名。”
又名室建河、完水。指今内蒙古自治区东北之额尔古纳河及黑龙江省之黑龙江。《旧唐书·室韦传》: 望建河 “源出突厥东北界俱轮泊,屈曲东流,……又东流与那河、忽汗河合,又东经南黑水靺鞨之北,北黑水靺鞨之南,
即今云南个旧市西南五十四里陡岩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设掌寨。
在今天津市蓟县西北二十五里盘山中。清《日下旧闻考》卷116引《盘山志》:“古中盘在紫盖、莲花、毗卢三峰之间,相传宝积住静处。”
当今青海乐都县东双塔沟水,北流入湟水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湟水“东流,右合来谷、乞斤二水”。
1934年合金河、平河二设治区置,各取一字为县名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。1985年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。旧县名。1936年以金河、平河两设治局合置,治今云南省金平苗族瑶
元代黄河北岸的险工。在今山东曹县西白茅集一带。据《元史·顺帝纪》 载:至正三年(1343)五月,“河决白茅口”。四年(1344)五月,“大霖雨,黄河溢,平地水二丈,决白茅堤、金堤”。至正十一年(135
西汉高帝四年 (前203) 封张耳为赵王,都襄国县 (今河北邢台市),领有秦邯郸、巨鹿、常山三郡。九年 (前 198) 废张氏,徙代王刘如意为赵王,都邯郸县 (今河北邯郸市西南),兼有秦云中、雁门、代
五代南唐交泰二年 (959) 升洪州置,建为南都。治所在南昌县 (今江西南昌市)。宋初改洪州,后升隆兴府。元改为龙兴路。元至正二十二年(1362) 朱元璋改为洪都府,至正二十三年 (1363)复改为南
即霍罕。今乌兹别克斯坦浩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