溧阳州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溧阳县置,属建康路 (后改集庆路)。治所即今江苏溧阳市。明初复为县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溧阳县置,治今江苏省溧阳市,属建康路(后改名集庆路)。十五年升为府,十六年,又升为路。二十七年,复降为县,元贞元年(1295年)又升为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。
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溧阳县置,属建康路 (后改集庆路)。治所即今江苏溧阳市。明初复为县。
元至元十四年(1277年)升溧阳县置,治今江苏省溧阳市,属建康路(后改名集庆路)。十五年升为府,十六年,又升为路。二十七年,复降为县,元贞元年(1295年)又升为州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。
在今湖北洪湖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沔阳州:千金湖“在州南二百里。其相接者曰乌流湖、曰黄蓬湖”。
即今山东泰安市西渿河。《水经·汶水注》:天门下溪水“出泰山天门下谷东流。古者帝王升封,咸憩此水。水上往往有石窍存焉,盖古设舍所跨处也”。《水经注疏》:“会贞按:此水在北汶之东。《水道提纲》谓北汶亦曰渿
即邹山。又名峄山。在今山东邹城市东南二十里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鲁国驺县下刘昭注: “有驺山,高五里,秦始皇刻石焉。”
即今四川中江县南石筍乡。民国《中江县志》卷2:石筍场在“治西南九十里”。
1929年析西宁、湟源二县置,属青海省。治所在今青海共和县东南曲沟乡。1943年迁驻恰卜恰(今共和县)。1952年改为共和藏族自治区,1953年复改共和县。在青海省东部、青海湖之南,东依日月山,东南界
在今贵州安顺市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安顺府:旧坡石关“在旧坡山上”。
即今四川城口县南明通镇 (明通井)。《清一统志·太平厅》: 明通关 “在厅东二百里。明置巡司。今裁”。
即北港。在今台湾省云林县西南北港溪下游北港镇附近。清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 移佳里兴巡司于此。清代称今台湾省西南北港溪下游北港镇一带为“笨港”。当时商贾辏集,近海市镇,以此为最大。清嘉义县丞驻此。
即今内蒙古赤峰市西北英金河北岸大庙镇东公主陵村。清时有汛兵防守。
在今安徽北部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1五河县:沱河 “在县治西北一里。源出宿州东南之紫葶湖,历灵璧、虹县,流入境,又东流,入于淮”。在河南省东端和安徽省北部。《大明一统志》:“沱河在五河县治西北,通虹县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