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梁州
元贞元元年 (1295) 升浮梁县置,属饶州路。治所即今江西浮梁县。明洪武初复降为县。
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浮梁县置,治今江西省浮梁县。属饶州路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景德镇市和浮梁县。明洪武初降为县。
元贞元元年 (1295) 升浮梁县置,属饶州路。治所即今江西浮梁县。明洪武初复降为县。
元元贞元年(1295年)升浮梁县置,治今江西省浮梁县。属饶州路。辖境相当今江西省景德镇市和浮梁县。明洪武初降为县。
即今湖北浠水县东四十四里洗马镇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 卷74引 《蕲水团练始末》: 清咸丰五年 (1855) 三月,蕲州周十三 “逃洗马畈,复聚众为患”。
在今江苏高邮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3高邮州 “孟城驿” 条下: “嵇庄在州东南十五里。城子河经其傍。宋末,嵇耸保聚于此,乡里义而归之,相率不肯附元处也。”
①西汉置,属汝南郡。治所即今河南项城市西南南顿镇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注引应劭曰:“顿迫于陈,其后南徙,故号南顿。” 西晋惠帝时为南顿郡治。北齐改为和城县。隋大业初复为南顿县,属淮阳郡。唐武德六年 (6
北宋至道三年 (997) 置,治所在河南府(今河南洛阳市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郑州、许昌二市及淮阳县以西,崤山、熊耳等山以东,沁、卫二河以南; 安徽西淝河以西、淮河以北; 陕西秦岭以南,子午河及大巴山以东
又称西路中右翼末次旗。清康熙四十八年(1709)设,属蒙古扎萨克图汗部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扎布汗省桑特马尔嘎次。
即今湖北黄陂县西北二十二里罗汉寺镇。清光绪《湖北全省分图》: 黄陂县西北有罗汉寺市。
1949年由安阳县城区及近郊析置,属平原省。治所即今河南安阳市。1952年划属河南省。在河南省北部。面积 7413 平方千米(市辖区247平方千米)。人口533.2万(市辖区 1007.6 万)。辖文
在今天津市蓟县东六里。其地发现新石器时代遗址。出土铜器、石器、骨器、陶器等近百件;有铜刀、铜耳环、石簇、穿孔石斧等。经鉴定,约有四千余年历史。
1913年改独山州置,属贵州黔中道。治所即今贵州独山县。1920年直属贵州省。在贵州省南部,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。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面积2445平方千米。人口32.9万。辖8镇、10乡(含3民族乡
即今台湾南部之下淡水溪。明陈第《东番记》:“其地……历大员、尧港、打狗屿、小淡水……。”即今台湾省高雄、屏东两县之间的下淡水溪。始见于明。陈第《东番记》:“其地……历大员、尧港、打狗屿、小淡水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