柴汶水
一名淄水。上源即今新泰市西北羊流河,西南流合今小汶河,西经柴县北,折西北至泰安市南大汶口入大汶河。《水经· 汶水注》: “汶水又南,左会淄水。水出泰山梁父县东……淄水又径梁父县故城南,淄水又西南径柴县故城北,世谓之柴汶矣。”
一名淄水。上源即今新泰市西北羊流河,西南流合今小汶河,西经柴县北,折西北至泰安市南大汶口入大汶河。《水经· 汶水注》: “汶水又南,左会淄水。水出泰山梁父县东……淄水又径梁父县故城南,淄水又西南径柴县故城北,世谓之柴汶矣。”
即今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县南感恩水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9: 感恩县有南龙江。《清一统志·琼州府一》 引 《旧志》: 南龙江 “源自小黎母山,西流至 (感恩) 城西北五里曰感恩水,又名县门港,西入于海”。
北宋置,属邕州羁縻。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西北六十里新和镇新村岜关山东南二里。元属太平路。明属太平府,嘉靖十七年 (1538) 移治府郭,即今崇左县治 (太平镇)。民国初属广西镇南道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
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属郎州。治所在今贵州遵义市西北。后废。十三年 (639) 复置,属播州。十四年(640)改名带水县。
汉车师后部境内城名。在今新疆吉木萨尔县、奇台县 一带。《后汉书·耿恭传》: 永平十八年(75),匈奴围攻金蒲城,不克,解去,“恭以疏勒城旁有涧水可固,五月,乃引兵据之”。匈奴围之,自七月至建初元年 (
1912年改左州置,属广西镇南道。治所在今广西崇左县东北左州镇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。1951年撤销,并入崇左县。旧县名。1912年由左州改置,治左州(今广西崇左市东北左州镇)。1952年撤销,与崇善
东汉末置,治所在汉昌县(今湖南平江县东南)。三国吴废。
即今安徽泾县西南安吴乡。清嘉庆《泾县志》卷2:安吴市“在县西五十里落星潭东安吴渡口,即旧安吴县址”。
元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改蒲峪路置,属辽阳行省。治所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东北金城乡古城村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乌裕尔河及呼兰河流域。后废。
1931年置,属青海省。治所在结古(今青海玉树县)。在青海省南部、通天河畔,邻西藏自治区。属玉树藏族自治州。面积1.35万平方千米。人口8.2万。辖1镇、6乡。县人民政府驻结古镇。县名与州名同出一源,
西魏改西淮郡置,为南襄州治。治所在湖阳县(今河南唐河县南湖阳镇)。废帝三年(554)为湖州治。北周改为升平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