扎格斯台
即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扎格斯台苏木。清及民国间为察哈尔左翼正蓝旗驻地。
即今内蒙古正蓝旗西北扎格斯台苏木。清及民国间为察哈尔左翼正蓝旗驻地。
在今湖南凤凰县西南三十里。清严如熤《苗疆险要考》谓全胜营“当楚黔要路”。清有千总驻此。
东晋义熙中析盱眙县置,属盱眙郡。治所在今江苏盱眙县南。隋初废入盱眙县。古县名。东晋义熙中分盱眙县地置,治今江苏省盱眙县南。东晋、南北朝属盱眙郡。隋初省入盱眙县。
在今广东新会市西南五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广州府新会县: 锣鼓潭,“山溪之水汇流经此,水石冲激,声如锣鼓,南流入海”。
北宋置,属大潭县。在今甘肃西和县西南。《元丰九域志》 卷3: 岷州大潭县有滔山镇。
亦作宁夏府路。元至元二十五年(1288)改夏中兴府置,属宁夏行省(后省入甘肃行省)。治所即今宁夏银川市。辖境相当今宁夏西北部黄河沿岸地区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为宁夏府。
即夹谷。在今山东莱芜市西南三十里夹谷峪(李条庄南)。《左传》: 定公十年 (前500),“公会齐侯于祝其,实夹谷”。即此。一说在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城西南三十里; 又一说在今江苏赣榆县西五十里。古邑名。又
元置,治所即今贵州平坝县东南马场镇。《元史·地理志》 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:“曾竹等处,大德七年,顺元同知宣抚事阿重尝为曾竹蛮夷长官。”元置,治今贵州省平坝县东南马场。属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。后废。
清顺治元年 (1644) 置,驻武昌 (今湖北武汉市武昌)。辖湖南、湖北地。康熙七年 (1668)与四川合并,改名川湖总督,移驻荆州 (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江陵故城)。十三年 (1674) 四川另设总督
夏、商方国。在今河南滑县东南。《诗经·商颂·长发》:“韦、顾既伐。”郑笺:“韦、豕韦,彭姓也。”《左传·襄公二十四年》:范宣子曰:“在商为豕韦氏。”杜注:“豕韦,国名。东郡白马县东南有韦城。”古国名。
在今江苏苏州市平门外西北。《越绝书》卷2:“巫门外大冢, 吴王客齐孙武冢也, 去县十里。”《吴地记》载:“平门……亦号巫门,西北二里有吴偏将军孙武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