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布政使司
明洪武九年(1376)改广西等处行中书省置,治所在静江府(今广西桂林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(除钦州、灵山、防城港、合浦以外地),贵州罗甸县、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、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、册亨布依族自治县及广东怀集县地。清改为广西省。
见“广西壮族自治区”。
明洪武九年(1376)改广西等处行中书省置,治所在静江府(今广西桂林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(除钦州、灵山、防城港、合浦以外地),贵州罗甸县、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、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、册亨布依族自治县及广东怀集县地。清改为广西省。
见“广西壮族自治区”。
即今山西蒲县南之昕水河。源于县东北,南流至乔家湾西折入黄河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41蒲县:第一河 “在县城西。源出赵城县之七佛峡,流经此,又西至大宁县界,入于大河。以山溪众水所宗,因名”。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右玉卫置,为朔平府治。治所在今山西右玉县西北四十四里右玉城镇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,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改属察哈尔省。1952年复属山西省。1973年移治梁家油坊镇(
即球溪场。在今四川资中县西北球溪镇。清嘉庆 《资州直隶州志》 卷3: “球溪场在州西一百里。龙结镇涧水流经场后三里许至小三江口与四眼桥涧水合,更东流十里入资江,商舶往来,颇称要会。”
北周大象二年(580)置,属章武郡。治所在今河北沧州市西四里,南运河西。《元和志》卷18长芦县:“《水经》云,长芦,水名也。水傍多芦苇,因以为名。”隋初属瀛州,开皇十六年(596)为景州治,大业初属河
汉高帝置,治所在今山东高青县东南高城镇北二十五里(今滨州市南二十六里旧镇西南十里千乘遗址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博兴、高青、滨州等县市地。于郡置铁官、盐官。东汉改为乐安国。西汉置,治千乘县(今山东高青县东北
即达尔玛。今西藏措美县西南达玛。
在今湖北宜城市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宜城县:交丫滩“在县南破河脑,蛮水与汉江二水交流,故名”。
即浦口镇。今湖南泸溪县南四十四里浦市镇。清 《乾隆内府舆图》 作浦市。在湖南省泸溪县东南部、沅江西岸。面积143.5平方千米。人口3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浦市,人口7650。因镇旁有浦溪注入沅江,宋时在
在今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昆都仑河右岸。始建于清雍正七年 (1729)。汉名法禧寺。“昆都仑”,蒙古语意为横山口。原有大经堂及殿宇二十三座、藏经塔四座。现存经堂、殿宇十二座。殿堂内原有彩绘和塑像多已不存
古山名。又称卑犹山、万安山。即今江苏省苏州市西北阳山。《吴越春秋》:越王葬吴王于秦余杭山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