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蒲河镇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即今河北昌黎县东二十里大蒲河镇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昌黎县图:东南有大蒲河,有都司、千总驻此。
在河北省昌黎县东部,东濒渤海。面积74.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蒲河,人口 2300。原名蒲泊庄,后以临大蒲河改今名。1953年设乡,1958年属海洋公社。1961年析置大蒲河公社,1984年复乡,1988年改镇。产稻、玉米、小麦。有大蒲河口渔港,产鱼、虾、贝类。有海船修造、纸箱、食品加工厂。已辟为旅游、疗养区。昌黄公路经此。
1948年1月革命根据地由陕西府谷、山西河曲二县及内蒙古准格尔旗析置,治麻地沟 (今陕西府谷县北麻镇)。同年8月撤销。旧县名。陕甘宁边区设。1942年由陕西省府谷县麻镇一带及山西省河曲县部分地区析置。
清康熙六年(1667)分江南省置,以两江总督驻所江宁府(今江苏南京市)和巡抚驻所苏州府(今江苏苏州市)二府首字为名。省会在江宁府(今南京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省及上海市。1929年省会迁镇江县(今江苏镇
即今四川大足县之濑溪河。《元和志》卷33静南县:“赤水溪,经县南,去县九十步。”《寰宇记》卷88大足县:“在河楼湍,东临赤水。赤水溪,源从普州安岳县界来。”
①南齐置,属越州。治所在兴昌县 (今广西玉林市西南)。隋废。②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牢州置,治所在南流县(今广西玉林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西玉林市东部、南部之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改为牢州。(1
又作贾勇步。唐代云南南部交通线上的水陆转运码头。在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西北六十里田房。
即栈道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 引诸葛亮 《与兄瑾书》 云: “前赵子龙退军,烧坏赤崖以北阁道。缘谷百余里,其阁梁一头入山腹,其一头立柱于水中,今水大而急,不得安柱,此其穷极,不可强也。” 古时亦称複道。《
又作垂葭。春秋时卫邑。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。《左传》: 定公十三年 (前497),“春,齐侯、卫侯次于垂葭,实郹氏”。杜注: “垂葭改名郹氏。高平巨野县西南有郹亭。”即“垂葭”。
即今湖南临湘市北二十二里聂市镇。《清一统志·岳州府二》: 聂家市 “在临湘县 (治今岳阳市东北陆城镇) 东南四十五里。有上、下二市”。
在今浙江余姚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2余姚县:卤池汇“在县东南八里,即姚江所汇也。江流至此,纡回数曲,每曲约十余里,数曲间陆行不过十余里,而舟行则数十里”。
明洪武二十二年 (1389) 置,属大宁都司。治所在宽城 (今河北宽城满族自治县)。永乐元年 (1403) 徙治遵化县 (今河北遵化市),后又徙冶京师 (今北京市)。寻废。明洪武二十二年(1389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