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隋开皇十九年 (599) 置,属藤州。治所在今广西岑溪县北。大业初属永平郡。唐武德四年(621) 复属藤州。贞观末废。古县名。隋开皇十九年(599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东北。属藤州。唐贞观末
即今青海称多县东之扎曲。为四川鸦砻江上源。民国汪公亮 《西北地理》: “咱曲河即鸦砻江上流。”
唐天宝元年(742)改马岭县置,属怀泽郡。治所在今广西贵港市西北八十里。乾元元年(758)属贵州。北宋开宝五年(972)省入郁林县。古县名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马岭县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西
即内蒙古伊克昭盟鄂尔多斯左翼中旗。清顺治六年 (1649) 置,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(阿腾席连镇)。民国间属绥远省,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8年与扎萨克旗合并,改设伊金霍洛旗。旧旗名。1
地区名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 以淮北沛、陈、汝南、南郡等地为西楚。约相当今安徽淮河以北、江苏西北部、河南南部和湖北北部地区。秦亡后,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,都彭城(今江苏徐州市)。《史记·项羽本记》集解引孟
在今福建平和县西长乐乡下坪村。1928年3月,平和县数千名工农群众和农民自卫军在朱积垒率领下在此举行暴动,然后向县城进发,并一举攻入城内。当时暴动指挥所在地——下坪村书斋现已辟为平和暴动纪念馆。
一作李润镇。在今陕西大荔县西北。十六国后秦时为镇戍。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)置华州治此。又作李润镇。在今陕西省大荔县北。十六国姚秦时为镇戍。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为华山郡治所。
即随州。在今湖北随州市。
简称西苏旗。即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翼旗。1947年驻温都尔庙(即今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东南朱日和镇)。1958年迁驻赛汉塔拉。
在今四川汉源县西南、大渡河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3黎州守御千户所: 消瘴堡 “在司南,与避瘴山相近。《志》 云: 司南抵大渡河,旧有文武、消瘴、香树、黑石、流沙等堡,为戍守处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