勐 (猛) 蚌
在今越南莱州省黑河以北的勐蚌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雍正四年 (1726) 设掌寨。
在今越南莱州省黑河以北的勐蚌。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,雍正四年 (1726) 设掌寨。
①在今山西临汾市西。《水经·汾水注》:“汾水南与平水合,水出平阳县西壶口山, ……其水东径狐谷亭北, ……又东径平阳城南,东入汾。”②平阳府(今山西临汾市)的别称。以城西汾水支流平水而得名。金、元时置
即隞。一作囂。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古敖山上。《诗经·小雅·车攻》: “搏兽于敖。” 《水经·济水注》: “济水又东,径敖山北,《诗》 所谓 ‘薄狩于敖’ 者也。其山上有城。”即“隞”。
在今福建明溪县东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8归化县: 腾云嶂在 “县东南九十里。高约五百丈,周百里,其形如盖”。
明嘉靖中置,在今广东广宁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肇庆府广宁县:峡径营“在县东北。旧属四会县,后改今属”。
西汉置,初属鄣郡,元封二年(前109) 属丹阳郡。治所在今安徽繁昌县西北。西晋属宣城郡。东晋宁康初 (373) 改名阳谷县,寻废。
一名童山。在今河南浚县西南。《水经·淇水注》:“一水径土军东,分为蓼沟,东入白祀陂,又南分,东入同山陂。”《隋书·地理志》:卫县“有同山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6浚县:“相传武王伐纣,诸侯会同于此,因名。
即今四川三台县西北金石镇(大石缸)。清嘉庆《四川通志》卷29三台县:大石缸“在县西北一百里”。
北宋宣和四年(1122)置,治所在今山西大同市。寻入于金,乃废。北宋宣和四年(1122年)拟改辽大同府预置,治今山西大同市。为云中府路治所。为宋、金联合攻辽盟约中预定归还宋人之地。宣和六年(1124年
在今吉林长春市。清道光五年 (1825) 长春厅移治于此。光绪十四年 (1888) 为长春府治。三十一年中日 《北京条约》 订定开为商埠。1913年为长春县治。民国魏声龢《吉林地志》: “长春县,土名
即今山东枣庄市东南郭里集乡。旧属峄县。清光绪 《山东通志》 卷1 《舆图志》: 峄县东北有郭里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