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升南剑州置,属泉州行省,后改属福建行省。二十三年 (1286) 以后属江浙行省。治所在剑浦县 (今福建南平市)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、三明、将乐、顺昌、沙县、尤溪、永安、大田
又称阳河。即今河南淇县南折胫河。源出今河南淇县西北二里太和泉,东南流入淇水。《尚书·泰誓下》: 商王受 (纣) “斫朝涉之胫”。《传》: “冬月见朝涉水者,谓其胫耐寒,斩而视之。”《水经·淇水注》:
俗称盐札萨克旗。即和硕特北左末旗。在今青海乌兰县北。后迁乌兰县东南。
在今福建沙县旧南门外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7延平府沙县: 翔凤桥 “在县治南。宋绍圣四年初建浮桥,名平津。后徙废不一。明朝洪武二十九年重建。正统十三年寇毁。景泰初复建浮桥。正德三年累石中流,凡十有三,构
黄河冲击决口。在今安徽砀山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9砀山县:陈霜口河“南流十里,至汪家口,大河尝冲决于此”。
在今江苏宿迁市北。东晋尝于此置济岷郡。
即今江西安远县西北七十里板石镇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(1)古镇名。在今江西省安远县西北。清属赣州府。有巡检司驻防。(2)今镇名。(1)在吉林省白山市八道江区北部。面积95平方千米。人口2.2万。镇人民政
北齐置,属怀宁县。故址在今安徽怀宁县北三十里龙泉乡石潭村。《寰宇记》卷125怀宁县:“废石潭镇在县东八十里。北齐皇建二年立。齐、梁二国两界相邻。梁数称兵,互相侵逼,齐乃立镇以相防御。陈太建五年废。至武
明洪武三十年(1397)置,永乐初属后军都督府。治所在今河北张北县。辖今河北张北县地。永乐二十年(1422)移治今河北张家口市东南宣化,属北平行都司。清废。明洪武三十年(1397年)置,治今河北省张北
亦作玻瓈泉。在今江苏盱眙县东第一山下。有石龙虎,口中喷水注石池中。宋张耒 《大雪中李提举惠玻璃泉两榼二首》 诗: “栗烈残年新庆雪,玻璃美酒旧知名。” 指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