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六字典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既往不咎

既往不咎

原为孔子告诫他的学生宰予对鲁国政治表态要谨慎。如果事情已经过去,就不要再去评论其是非曲直。后则泛指过去做了错事,不予追究。鲁哀公要修复火灾毁坏的社坛,向宰我询问社坛周围应植什么树木。宰我回答说,夏朝植松树,商朝植柏树,周朝植栗树。其所以周朝用栗树,是因为栗与战慄之慄同音,植上此树能够使人战慄不安,便于统治。孔子知道后,对宰我说,已经做了的事就不要再解释了;事情已经实现了,就不要再去阻止;如果事情已经过去,也就不要再追究了。

【出典】:

论语·八佾》:“哀公问社于宰我。宰我对曰:‘夏后氏以松,殷人以柏,周人以栗,曰,使人战慄。’子闻之,曰:‘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’”

【例句】:

西晋·陈寿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爽传》注:“中护军蒋济表曰:‘毕轨前失,既往不咎,但恐是后难可以再。’”


述宾 咎,责备。对过去的错误不再责备。《痛史》13回:“~,以后再办起事来,审慎点就是了。”△用于对待别人错误的态度。也作“不究既往”、“不咎既往”、“不追既往”。


对以往的过失、罪责不予追究,谓之 “既往不咎”。

“既”,已。“往”,以往、过去。

“咎”,过失、灾祸。《说文·人部》: “咎,灾也。”段注: “《小雅·伐木》传曰: ‘咎,过也。’《北山》笺云: ‘咎犹罪过也。’”罪过、过失会带来灾祸。 “咎由自取”,即谓罪过或灾祸由自己造成。《易》中 “无咎”即谓无过或无灾。

那么,“不咎”为什么是不予追究之意呢?

“不咎”,就是 “不以……为咎”,即 “不以过错或罪责为过错、罪责”。因此,引申为不予追究之意。所以, “既往不咎”即谓对过去的过失或罪责不予追究之意。

语出 《论语·八佾 ( yì) 》: 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”

孔子的这番话,是针对学生宰我回答鲁哀公的问题而说的。鲁哀公问宰我,做土地神的神主用什么树木。宰我回答说: “夏代用松木,商代用柏树,周代用栗木。用栗木的意思是使老百姓心中感到害怕,战战栗栗 ( 慄慄) 。”孔子是维护周礼的,听了宰我这样的回答大为不满,责备地说: “做了的事不用再说了,结束了的事不要再劝阻,已经过去了的就不要再追究了!”

既往不咎”亦可说成 “不咎既往”。


【词语既往不咎】  成语:既往不咎汉语词典:既往不咎

猜你喜欢

  • 青州酒

    同“青州从事”。清 丘逢甲《闻胶州事书感》诗:“青州酒断愁难遣,黄海舟迟信未真。”

  • 张楷雾

    源见“五里雾”。指云雾。宋文同《华山》诗:“岩头漠漠卫卿云,谷口纷纷张楷雾。”

  • 一刻千金

    极言时光的宝贵。宋代苏轼《春夜》诗:“春宵一刻值千金,花有清香月有阴。歌管楼台声细细,鞦韆院落夜沉沉。”元代乔吉《两世姻缘》第三折:“玉箫吹彻碧桃花,端的是一刻千金价。”主谓 古以一昼夜为一百刻。比喻

  • 牵舟岸上居

    同“岸上船”。清赵翼《蜑船曲》之一:“侬家生长胭脂水,不要牵舟岸上居。”

  • 犁庭扫闾

    把庭院耕成田地。把里巷扫荡一平,比喻彻底摧毁敌方居住之所。语出自西汉论述汉胡关系的上书。扬雄说:“往年汉朝发兵平定西北大宛、西南姑缯、东北乌桓、朝鲜、南方两越等边地的征战,短的不过用个把月时间,长的也

  • 清裁范滂

    《后汉书.党锢传.范滂传》:“滂外孙西平李颂,公族子孙,而为乡曲所弃,中常侍唐衡以颂清资,资用为吏。滂以非其人,寝而不召。资迁怒,捶书佐朱零。零仰曰:‘范滂清裁,犹以利刃齿腐朽。今日宁受笞死,而滂不可

  • 毛遂

    源见“毛遂自荐”。借指自荐。《聊斋志异.念秧》:“王始惊曰:‘今被念秧者骗矣,焉有宦室名士,而毛遂于圉仆者。’”

  • 又生一秦

    《史记.张耳陈余列传》:“于是陈王(注:陈涉)以故所善陈人武臣为将军,邵骚为护军,以张耳、陈余为左右校尉,予卒三千人,北略赵地。……武臣乃听之(注:听从张耳陈余劝其在赵自立为王之建议),遂立为赵王。以

  • 黑白混淆

    形容是非不分。《明史·聊让传》:“曩上皇在位,王振专权,忠谏者死,鲠直者戍,君子见斥,小人骤迁,章奏多决中旨,黑白混淆,邪正倒置。”●《管子·明法解》: “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,以官职之法定愚智,故勇怯

  • 不见目睫

    见“目不见睫”。清·王棻《答王子裳书》:“且足下以空虚之弊,此所谓~者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