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家决狱
《汉书.于定国传》:“(于定国字曼倩)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”“定国少学法于父,父死,后定国亦为狱吏、郡决曹。”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
汉时,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,量刑时较公平,从未造成过冤案。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。
唐.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》:“直氏偷金妄,于家决狱明。”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。
《汉书.于定国传》:“(于定国字曼倩)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”“定国少学法于父,父死,后定国亦为狱吏、郡决曹。”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
汉时,于定国与其父皆为司法官,量刑时较公平,从未造成过冤案。后因用作称美司法官员的典故。
唐.刘长卿《按覆后归睦州赠苗侍御》:“直氏偷金妄,于家决狱明。”此借以称颂苗侍御对自己的冤案给予公平裁决。
《晋书.王沈传》附《王浚传》:“时童谣曰:‘十囊五囊入枣郎。’枣嵩,浚之子婿也。浚闻,责嵩而不能罪之也。”《晋书.文苑传.枣据传》:“弟嵩,字台产,才艺尤美,为太子中庶子、散骑常侍,为石勒所杀。”据《
《史记.范睢蔡泽列传》载:魏国人范睢,先曾事魏中大夫须贾。因跟随须贾出使齐国,齐襄王使人赐以金十斤及牛酒,受到须贾的怀疑,上谮于魏相魏齐。魏齐使舍人对范睢倍加笞辱,几乎致死。后来范睢逃到秦国,作了宰相
《左传.襄公二十七年》:“晋 楚各处其偏。伯夙谓赵孟曰:‘楚氛甚恶,惧难。’”杜预注:“氛,气也。言楚有袭晋之气。”后用以指恶劣、鄙俗之气。宋黄庭坚《奉和文潜赠无咎》:“当令横笔阵,一战静楚氛。”又《
比喻把事物隐瞒得很深。公元前662年,鲁庄公病重。按照他的意愿是想让他的儿子公子般继承君位。而其二弟叔牙却极力主张鲁庄公传其庶兄庆父。庄公的第三个弟弟季友见叔牙怀有异图,便以庄公之命将叔牙赐死,并在庄
刑:通“型”,示范。寡妻:古代指正妻、嫡妻。 原指周文王以礼法对待其妻及其兄弟。语出《诗.大雅.思齐》:“刑于寡妻,至于兄弟,以御于家邦。”《淮南子.缪称训》:“尧舜不再受命,尧舜传大焉,先形乎小也
源见“优孟衣冠”。本为春秋 楚国著名优人。亦泛称演戏艺人。清 张三礼《〈空谷香传奇〉序》:“史家传志之文学,士大夫或艰涉猎,及播诸管弦,托于优孟,转令天下后世观场者,若古来忠孝贤奸凛然在目。”亦谓一味
形容洒脱不拘,气度宽宏。清查慎行《呈大中丞杨公》诗之一: “他年岘首沈碑会,不羡龙山落帽筵。” 参见:○孟嘉落帽【词语龙山落帽】 成语:龙山落帽汉语大词典:龙山落帽
397 ① 打扮;装饰。《韩诗外传》卷五:“善粉饰人者,故人乐之。”褚少孙《史记.滑稽列传》附录:“巫行视人家女好者,云:‘是当为河伯妇。’……共粉饰之,如嫁女床席。”引申为褒奖之意。《三国志.吴志
源见“钧天广乐”。指奏仙乐的弦管乐器。清袁枚《题庆雨林诗册》诗:“海内芝兰忾臭味,钧天丝竹奏《箫韶》。”
谓出兵无正当理由。《晋书·石勒上》 “昔赤眉、黄巾横逆宇宙,所以一旦败亡者,正以兵出无名,聚而为乱。” ●《汉书·高帝纪》: “汉王自临晋渡河,魏王豹降,将兵……南渡平阴津,至洛阳,新城三老董公遮说汉